第223章 赵得利的如意算盘(3/4)

无论地方政府是招商引资征地或拆迁,还是搞公共事务建设征地或拆迁,都应该具有合法文件和透明的、合理的征地补偿标准,只有这样才能减少广大农民的抵制。但,当前很多地方的征地或拆迁都是在非法的情况下进行的,其补偿标准也存在“瘦身”现象。

为了能在非法的情况下顺利征占到土地或完成拆迁任务,乡镇领导通常会用高于其他村民的补偿标准让村干部及与村干部有关系的村民做征地或拆迁的表率,或者给村干部一些丰厚的条件让村干部去做征占土地的前期工作。

此类事件十分普遍,举不胜举。

3、村干部与基层政府某些官员相互勾结截留、克扣征地补偿款。

农村干部截留、克扣征地补偿款或截留、克扣中央政府下拨的其他补贴费用的现象十分普遍。绝大多数的村庄都存在此类现象。有的村民清楚、有的村民不清楚、有的是村干部效仿上级领导的行为进行雁过拔毛、有的是在乡镇领导的默许下进行的,还有的是村干部和基层政府某些官员相互勾结完成的。

4、借公共建设之名敛聚不义之财。

当前,随着中央政府提倡发展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很多村干部将建设新型农村社区视为自己“发财”的好时机。为了相应政府搞这些所谓的“公共事务建设”,很多村干部不顾广大农民的反对甚至打压反对政府政府搞这种所谓建设行为的农民,进行非法征地或拆迁。因为他们能从中牟取巨额暴利。

二、农村干部贪污因素分析。

造成农村干部贪污行为的因素归纳为4种:1村干部自己的思想观;2为捞取竞选村干部时所花费的费用;3当地农民不重视村干部贪污行为助涨了农村干部贪污**;4基层政府为了某种目的纵容村干部贪污为农村干部继续贪污提供便利。

1、村干部自己的思想观。关于农村干部贪污情况,当前在任的村干部当中有两种不同的思想观念。

(1)效仿自己的前任,前贪后继。一些人之所以花费巨额资金竞选村干部,因为他看到自己的前任在当选村干部期间谋取巨额“灰色”利益,而且没有收到任何法律处罚。自己当选后不能落后于前任干部,否则,就显出自己没有“才能”。

(2)追赶时代“潮流”。很多农村干部认为“贪污”是时代发展的产物,不贪污就会被认定为“傻子”或不入时代“潮流”,甚至被其他村干部或政府某些官员认定为“另类”。这样就造成不贪污就得不到领导们的赏识。

为此,他们当选后就会利用各种方式和手段进行各种各样的贪污。

2、为捞取竞选时村干部所花费的费用。近年来,随着地方政府发展经济建设和城市区域面积的不断扩张,某些人认为当选村干部有利可图,特别是一些城郊村、存在国家项目建设村的换届选举情况克可知,一些人员为了竞选村支书或村委主任,都投入巨额资金进行各种贿选,这些费用少者数千元,上万元,多者十多万元、数十万元甚至上百万元。事实确实如此,很多地方因招商引资而征地、拆迁、土地流转的现象十分普遍,那些竞选村干部的人员认为其中隐藏着巨大的经济利益,为此,他们才不惜投入巨额资金进行贿选争当村干部。当选后,他们首要任务就是想通过各种手段捞回竞选时花费的费用。

3、当地农民不重视村干部贪污行为助涨了村干部贪污**。很多农民认为向有关部门反映或举报村干部贪污问题是一种“得罪人”的事情。为此,在处理一些农村干部贪污问题的过程中,很多农民的心态是反正贪污的不是我一个人的钱,我何必为了大家的钱去得罪村干部呢。即使经过努力,将村干部贪污的钱财要回来,受益的是大家,自己也不能多拿到一点好处;如果要不回来,不仅得罪了村干部,很可能还会受到村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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