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制度(8/10)
当然也如此。
前面说过,中国的周和罗马在处理国际关系时,都极具政治智慧地与同盟国和战败国组成了共同体,把对立面变成了自己人。但,这绝不意味着一视同仁。相反,那些战败国和同盟国,关系有远近,权益有寡多。
也就是说,共同体内是有等级的。
周人的等级叫五服,分别是甸服、侯服、绥服、要服和荒服。其中离王城最近的叫甸服,最远的叫荒服。实际上,一个诸侯国如果属于荒服,已经是“地老天荒”了。他们往往仍被视为蛮夷,对周王室应尽的义务也最少。
罗马也是五等,分别是罗马、加盟国、自治国、殖民地和同盟国。跟周人的五服一样,这也是一个权利和义务同步递减的序列。罗马人拥有的权利最多,应尽的义务也最大,同盟国则相反。
当然,这是罗马在联盟时代的事情。后来,战败国也像在波斯一样被设为行省,治理的方针却一如既往:根据关系的亲疏和表现的好坏给予不同的权益。
罗马手中的牌,是公民权。
公民权不是基本人权,因此可以授予。一旦被罗马授予公民权,就意味着这个人的私有财产和人身安全将受到法律保护。如果被侵犯,罗马政府不会坐视不管。
这当然令人向往,谁不想靠上罗马这棵大树呢?
罗马的方针却是分而治之,有的授予罗马公民权,有的授予拉丁公民权(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还有一些干脆没有公民权。不过,他们也享有充分的自由,可以保留自己的宗教和习俗,也不用学拉丁语。
这才真是和而不同。
难怪其他帝国都灭亡了,罗马却稳固而持久。
可惜法律并不万能。西塞罗和布鲁图也不会想到,屋大维可以在法律的框架下,用共和国的砖瓦梁柱建造他的帝国大厦,而且这大厦有一天还会倒掉。
后面这一点,屋大维也没有想到。
罗马之亡
帝国的首都罗马花香四溢,祥云笼罩着高大宏伟的万神庙、富丽堂皇的凯旋门。当清晨第一缕阳光照在广场当中的金色里程碑上时,“条条大路通罗马”就从这里启程。
罗马,确实是他们世界的中心。
然而在中国南北朝时期那个多事之秋,这座美丽的城市被彻底摧毁。公元410年,西哥特人攻陷罗马,洗劫三天三夜。455年,罗马再次沦入敌手,汪达尔人整整洗劫十五天,把罗马变成了董卓铁蹄下的长安和洛阳。
公元476年,帝国最后一个皇帝被日耳曼雇佣军将领废除。具有讽刺意义的是,这位年幼无知的皇帝竟有一个令人咋舌的名字:罗慕路斯·奥古斯都。可惜,这两位伟大先祖的在天之灵,也没能挽救罗马的衰亡。
太阳落入了地中海,再也没能升起来。
当然,这里说的是西罗马帝国。东罗马帝国要到1453年才被奥斯曼土耳其人灭亡。但,罗马是从城邦发展起来的。首都不在罗马,还可以叫罗马帝国吗?
所以,从君士坦丁迁都之日起,它就灭亡了。
其实罗马很早就不再像首都。公元284年戴克里先登上帝位后,居然十九年不造访罗马。直到303年,他才在罗马举行了一次凯旋仪式,罗马市民和元老院也才第一次见到皇帝陛下。而且,这也是最后一次。
首都不像首都,元老院也不像元老院。
前面说过,元老院是罗马真正的权威和灵魂。之所以如此,不仅因为法律的规定,更因为元老院是由精英们组成的。唯其如此,才能最大限度地保证不做错决定,不选错执政官。这是贵族们要把持元老院的正当理由。
后来,平民也可以进入元老院,但那也是平民当中的精英。于是,贵族政治变成了寡头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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