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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还能看见小妙妙后脑勺有一部份头发特别稀薄,就是被母亲故意剪坏了的地方。

席妙妙想起来了:“原来我家小时候养的狗叫拖拖。”

拖拖原本是没有名字的,爹妈觉得狗就是一条狗,起名字作甚?因为它喜欢叼她的拖鞋来迎接放学回家的她,特别执着,只要她在家里又没穿着拖鞋,它就会叼过来向她示好,一来二去,她就叫它拖拖了。

“……我怎么会连这个也忘记的?”

不可思议。

在自己的记忆里,没有剪辑没有更没有弹幕高能预警,席妙妙和封殊一样,不知道答案何时来到。不过看看自己的童年生活,倒也不无聊,她兴致盎然地跟着小妙妙,看她笨拙地写作业:“我以前字有这么丑吗?”

写着写着,小妙妙的手就不安份了,开始在课本上涂鸦小人物。

孩子手掌握不准,她画的线条却出奇地流畅漂亮,甩出同龄人一大截。席妙妙这时亲眼看见,才察觉出,自己早就有画画的天份,只是一直没当回事,她脱口而出:“封殊,如果我们以后有了孩子,一定要好好看清楚他有什么才能。”

“好。”

拖拖围着小妙妙打转,它是大狗,四爪着地时,鼻尖都能碰到坐着的小妙妙的腰:“拖拖不要打扰我写作业啦!我写完再陪你玩。”被蹭得痒了,她回过头来,轻轻拍了拍它的头。它受了训斥,呜咽着退了一步,耷拉着耳朵,尾巴也垂了下来,湿漉漉地仰视小主人。

席妙妙就坐在旁边,看着曾经的自己与狗玩耍,心脏跳速渐快。

“怎么了?”封殊轻声问道。

“我,不知道。”

她下意识地想捉紧他的手,却被自己满手心的冷汗吓了一跳,缩回手往睡衣上擦干。他抱住她:“怕的话,不如别看了?就算记不起来……”

“不,”

席妙妙扬着眸,平时软糯没脾气的小圆脸上,突然显出了锋锐的棱角。

每个人面对逆境的态度都有着细微的差别,她寻常小事可以一再退让服软,吃小亏当方便,但原则却相当鲜明,一但被铺天盖地的欺凌为难,本质里最倔强乃至执拗的核心就露出了它的本来面目:“我要知道发生了什么。”

华夏人讲究寻根,即便流落海外,也总想看看亲生父母的样子,想看看是怎样的土地养育了自己。

随着科技发展,从作祖源检测,追溯出民族血统甚至是祖先迁徙路线……连祖先的人种都想知道了,何况是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事情。无论这一页日记里写着的是什么事情,她都要按着自己的头看下去。

跟着小妙妙上学的时候,她不无怀念地跟封殊说起以前的事:“我长大之后就没回来过这里了,要不是你把我拉进记忆里来,我都要把这忘干净了,之后我家里搬进城里,改善了条件……虽然距离没多远,但上学方便了很多。”

这应该是件高兴的事儿。

可是她回忆起来,却抓不到任何快乐的情绪。

“再后来,你就去市了?”

“对,温女神去得比我早,我可以说是去投奔她的。不过那时她条件也没好多少,我们只能挤在同一张床上,让我白睡了半年,等我稿费开始稳定下来了,才把之前的房租补上。”

那段日子是真的苦,连老干妈都是一种奢侈。

可即便那么苦,她也没想过回老家──吃点苦就哭着回家啃老,那就是被掌控人生也怨不了别人,只要不是治网瘾中心那样来强行掳人,脚长在自己身上,总有办法。

手铐脚镣的锁,都可以亲手解开。

从关外搬到关内,租上单间,不用合租,有独立的厨卫,才算在这个大城市里勉强立住了脚。

小妙妙上课的时候也在涂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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