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章 加入案件调查(2/2)
另外,根据死者母亲所说,死者生前是有戴着一条金项链,一块几千元的手表,以及一部价值好几千元的手机,这些都不见了。 通过调查,这几样东西,都没有流入到市场里,跟那名女子一样消失不见了。 看完这些调查资料后,往下翻去,是命案现场的一些照片。 照片有很多张,有死者家居住的环境,也有死者死后的样子。 他被撕成条状的床单五花大绑着跪在地上,一条拼接起来的床单条,缠住他的脖子,并高高挂在了上面的灯架上,后背固定着一柄扫把,扫把头压在了他的头上。 咽喉处尽管是缠绕着床单条,但还是清楚的看到,一条很明显的勒痕。 身上没有任何衣物,那象征着男性器官已经不见了,有的是一滩血迹。如浏览器禁止访问,请换其他浏览器试试;如有异常请邮件反馈。 那样子看起来,有点负荆请罪,又有些像是在谢罪,或者是接受惩罚的样子。 尸体四周,是寻常的家具摆放,地面干干净净。 该器官在命案傍晚时刻,被一条狗,从居民楼边上的垃圾堆里叼出来。 这一点可以推测出,女子离开是手中的袋子,就是装着死者器官。 看到死者的样子后,陈洛双眼里流露出锐利的目光,随即继续往下翻去。 下面是法医的报告单。 死者死亡时间是深夜11点到凌晨1点之间,死因机械性窒息。 根据死者脖子处的伤口,推断就是用撕成条的床单将死者勒死。 另外在死者胃里发现迷药成分,推测是服用迷药后,陷入昏迷中,被凶手勒死。 死者被害时没有挣扎和防御行为,因此在他身上没有找到任何和凶手有关的线索。 随后对死者背景展开调查,发现死者是一位刑满人员,十年前犯过侵犯罪。 出来后,因为家中拆迁父母分了不少钱和房子,也就没有去工作,整日里游手好闲。 最喜欢做的事,就是混迹娱乐场所和找女人。 最初发生这起案子时,警方怀疑死者对凶手伤害过,并且凶手对钱财很在乎,于是对这样的目标进行展开调查。 但没有任何收获,另外也对当年被侵犯的女孩进行调查。 只是,这位女孩,当年被侵犯后,父母为了女儿能够走出心理阴影,早已搬到龙升市生活。 这时的她已经嫁为人妇,并且生育了孩子,命案发生的那天,白天她在公司上班,晚上则是在家里,没有作案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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