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刮刮乐(1/2)

,如遇到内容乱码错字顺序乱,请退出模式或畅读模式即可正常。李歌只是略微一迟疑,就按照时间顺序将第二本日记给拿了过来,开始拍照进行翻译。  到了中午吃饭的时候,李歌已经翻译完了三本日记,然后拿着笔记本电脑到了一楼客厅的沙发上。  李歌躺在沙发上,看着内容都有点入迷了。  他甚至都忘记了吃午饭,饿了就从食物储存室里面找来一些饼干一边吃一边看。  听着雨声,读着沈丽斯的日记,李歌倒是非常地惬意。  看完之后,李歌又将岳安明、曹正阳以及山下第一栋公馆主人乔山找到的资料,开始死记硬背。  不管是人名,还是他们行贿的金额、时间、地点,以及他们做的什么违法的事情,全都给强行背了下来。  李歌虽然还没想好拿这些东西做什么用,但是他知道背下来,总有一天能用得上的。  这些大人物的秘密如果利用得好,可是值不少钱的。  时间一晃又过去了五天,这五天里面李歌全都是在背这些资料,背累了就看沈丽斯的日记。  这个时候,李歌已经读完了沈丽斯总共30本日记,只剩下最后三本。  在日记里面,沈丽斯几乎将有记忆开始的事情,都记载在了这些日记本里面。  以至于李歌看完后,对沈丽斯的到目前为止,这27年的人生几乎全部了解了。  李歌现在可以说是这世上最了解沈丽斯的人,没有之一。  只是看完之后,李歌对沈丽斯除了怜惜之外,又产生了深深的敬佩之心。如浏览器禁止访问,请换其他浏览器试试;如有异常请邮件反馈。  沈丽斯考上哈佛,并不是李歌想象中的依靠家世,而是凭借真本事考进去的。  沈丽斯在哈佛留学的八年时间,沈丽斯疯狂地学习各种知识,除了金融学博士学位之外,还兼修了犯罪心理学、法律的硕士学位,以及西班牙、德语、法语、阿拉伯语和葡萄牙语,加起来总共会七门语言。  沈丽斯还有时间学习综合格斗,这种被誉为搏击运动中“十项全能”的格斗术。  这导致的结果就是,沈丽斯在留学八年期间,每天只睡四个小时,从早学到晚学习,将自己的精力压榨到了极点。  沈丽斯这么拼命,其实是有一股无比强大的动力在支撑着,那就是想要复仇。  如同开篇在日记里面写的,她恨自己的父亲岳安明,以及那个叫秦君武的人。  从沈丽斯学的东西就可以看得出来,这是在为复仇做准备。  李歌看完日记,倒是知道个中缘由,他也能判断得出来是非曲直。  对沈丽斯的想法,李歌完全可以理解,因为的确是岳安明和秦君武这两个人太恶心了。  只是李歌觉得沈丽斯成功的可能性太低了,因为无论是岳安明,还是秦君武都不是普通人,以沈丽斯目前掌握的资源,和这两个人比起来差太远了。  不过李歌现在也只能感叹一下,沈丽斯想要复仇,以及豪门恩怨离他太远了。  李歌当下最重要的事情是,自己先在这个游戏世界活下去。  和李歌之前预料的一样,又过去了五天后,无论是雨量,还是风势,明显又增强了。,如遇到内容乱码错字顺序乱,请退出模式或畅读模式即可正常。李歌收拾了一下,拿着雨衣和伞就出门,开车朝着山下而去。  这个时候,雨已经变成了滂沱大雨,打在车上都叮咚作响,已经到了雨刷刚刷掉屏幕上的水,就再次模糊的程度。  李歌在山道上也不敢开得太快,一路小心翼翼地看着路,通过车内的导航找到了2公里之外的一个彩票投注站。  在去彩票站的路上,李歌看到路面上的情况,他的心忍不住又是一沉。  连续下了半个月的雨后,不止城市内的连绵不绝的火被大雨浇灭了,城市的排水系统也支撑不住了,路面全都开始积水。  李歌不知道水有多深,但是大致可以判断得出来,至少已经到了他小腿的部位。  李歌知道或许得未雨绸缪,再找一个更高的地方了,否则到时候有可能那个山顶公馆都要被淹了。  不过,现在李歌还有一件正事要做。  他将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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