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零六章 熊掌(1/4)

当然更主要的原因嘛,是他不敢。

现代社会,什么样的人都有,弄不好,被坑的可能性很大。

后来不就有人被坑过,好心好意买了大雁喊来朋友品尝。

高高兴兴招待朋友,众人觥筹交错,吃的开心,宾主尽欢。

然后……

转头就被朋友的女朋友给告了。

这边吃完大雁肉,那边转头告到派出所,认为你违法犯罪。

以至于让两人连朋友都没得当。

摊上这种女朋友,他也是服了。

幸好人家弄的大雁是养殖大雁,只要有钱就能买到,并不是违法的事。

要不然他得进去。

猎杀大雁,带回去吃,就问你想有多大的罪名,非得让他进去蹲着不可。

此事在网络上引起轩然大波,支持反对的都有。

有人认为他女友做的对,与违法犯罪斗争到底,不能因为是朋友便放过他。

有人认为摊上这么个坑货,朋友都没得做。

他不知人家最后如何处理,但想来这朋友没得做。

谁敢要这种朋友,等着被抓进去吗。

人家弄个养殖大雁都能出事,差点进去蹲着,他要是敢给人弄熊掌。

不好意思,保证弄得不要太惨,进去蹲着都是轻的。

首先就得追查你熊掌来源。

敢问你如何回答?

是我在七八十年代买的熊掌,一直冻在冰箱里,现在才拿出来,是不知多少年的僵尸熊掌。

当时熊掌还不是违禁品。

拜托,这话说出去谁信,你是放在哪里冻的?又是什么时候购买?

以前有没有卖过?卖的那些又是在哪里弄的?

就等着解释来源,若是解释不清楚东西的来源,你试试他们能不能放过。

从头到尾将事情调查个清清楚楚,一旦察觉到他身上不对,发现购物平台的事,非得给你解剖了不可。

听到他想要,刘明敢说道“那我就去问问,一定想办法给师父弄过来。”

“你弄什么,见过真正的熊掌吗?”

刘明敢摇头,他什么时候见过这么高档的食材,别说吃连见都没有见过。

见都没见过去弄个什么劲,小心弄错,花高价买来个假货,到时候倒霉的就是自己。

“咱们一起去,我看看熊掌如何。”

“师父你见过?”

南易点头,开玩笑,不过是个熊掌,他怎会没见过。

只是这种好东西非常难得,他也只见过寥寥那么两回,味道还不错。

当然吃这个更多的是吃那种享受,追求的是那个名气,至于真正的味道,反倒是次要问题。

就拿熊掌来说,熊掌真的不好吃,说白了就是一块膻味很重的肥肉。

并且很难处理,处理不好的话,还不如吃普通的鸡鸭鱼肉。

或许有人感觉“红烧熊掌”吃起来很美味。

实则不然,这并不是真的熊掌,而是拿猪肉和鸡肉混合做成的,为的就是满足有些人的好奇心。

毕竟想吃熊掌的人一般都没吃过,拿假的糊弄你,你也不认识,只会感到:哇塞!真的好吃。

这个最有发言权的应该是杭帮菜。

西湖醋鱼鼎鼎大名。

西湖醋鱼用草鱼烹制,色泽红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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