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制,妻妾。(国庆快乐)(4/4)

种提高领主权威的状态而存在,主要为了多收钱,跟提高权威,而不是真要睡。

3.早期教会可以娶妻生子,后来被禁(但那几百年后的事)

4.教权不同时期受到各种压制,逐渐提高,盎格鲁老地盘上,则一直跟欧洲文化拉锯。

5.黑暗时代早中期领主,多妾状态明显,生的孩子如果父亲给予他身份,估计可以享有部份继承权利,

但是我找了一些电视剧看,也显少表达这点。

我想看看有没有在“合法婚生子”还在的情况下,却由“合法私生子”继承主头衔的,不过没找到。

所以本书我采取“私生子”可以被父亲合法化,提高出身,但是之后可以有两种选择,继承部份头衔出去闯,或者改姓出去闯,使用部份图徽继续闯。

书友可以参照查理曼大大的例子。

同时后来查找例子发现,英伦三岛不同地区领主,比如苏格兰,威尔士,还死硬抵抗明面上的一妻制,而把多妻或者多妾制给运行,直至13-15世纪,东欧这种情况也是普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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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懂很少,经常学习。

既然发在历史区,就发出来,希望书友看时,也知晓一些新东西。

中世纪性文学,澡堂卫生文化,食宿,旅行等,我也做了一些笔记,发现跟大众流行的一些说法,都有很大出入,以后有机会细谈。

昨天我没更新,但还是重新看了一下前面写的,发现前面过于松散,切换视角,经常给读者带来不适应感,慢慢改进。

还有就是,查的资料太多了,并经常能看到正反两种意见,如果我有说错的地方,以后会重新更正。

等下去准备码字,因为看资料看太久了,花了好几小时。

国庆快乐,谢谢昨天晚上还有半夜给我投月票的几个小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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